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基钻井泥浆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验收项目为“水基钻井泥浆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一期)”,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新建厂房1座,并新增购置了搅拌器15台。一期工程年处理钻井水基泥浆57.6万立方米,综合处理后包括四个去向:一是优质泥浆(重浆)用于井队回用;二是经处理后形成岩土、岩屑(直接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基坑回填、坑/塘回填制砖、工业/城乡建设、盐碱地改良、油田井场/道路修建);三是通过添加生物调理剂等处理后形成营养土、绿化土(直接用于盐碱地改良、农作物种植、市政绿化、工业/城乡场地建设);四是通过添加固化/稳定剂、皂化渣等处理后形成(岩屑干料成品)固化物(直接用于制砖、工业/城乡场地建设、建筑用原材料、油田井场/道路修建)。目前一期工程设备均已到位,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项目于2025年04月进行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委托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取得了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出具的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东环垦分建审[2024]03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工程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8元,占总投资比例为9.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基钻井泥浆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模式,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年处理钻井水基泥浆57.6万立方米,钻井水基泥浆综合处理包括四个去向:一是优质泥浆(重浆)用于井队回用;二是经处理后形成岩土、岩屑(直接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基坑回填、坑/塘回填制砖、工业/城乡建设、盐碱地改良、油田井场/道路修建);三是通过添加生物调理剂等处理后形成营养土、绿化土(直接用于盐碱地改良、农作物种植、市政绿化、工业/城乡场地建设);四是通过添加固化/稳定剂、皂化渣等处理后形成(岩屑干料成品)固化物(直接用于制砖、工业/城乡场地建设、建筑用原材料、油田井场/道路修建);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其中7.2万立方米原料变更为带塑料小球的水基泥浆,用于新增钻井液用塑料小球回收工艺。
经核查,一期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原辅材料种类、产品方案组成、主体生产工艺流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等核心要素,均严格遵循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未发生变动,符合自主验收要求,可组织自主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技改后,一期工程职工生活污水(1632m3/a)进化粪池预处理后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至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地面冲洗废水(240m3/a)全部用于厂区绿化;服务范围内收水(365000m3/a)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其余部分排入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压滤废水12.28万m3/a)一是由东辛采油厂永北废液处理站接收处理后用于注水井回注,二是回用于钻井现场配液使用,三是进入厂区1600m3/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送至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溢洪河。
(二)废气
1、项目无组织废气
整合后全厂一期工程废气为装车粉尘、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
装车粉尘无组织排放,各成品干料料场四周加装防护措施或围墙(不低于2米),料场及厂区周围种植以高大乔木为主的绿化带,建设顶棚防雨遮阳,并在四周安装洒水设备,在干燥起风天气时向堆场洒水抑尘,安装柔性防风抑尘网;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各处理单位加盖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经上述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器、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75 dB(A)~90dB(A)。
污染防治措施:隔音、减振设施、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整合后全厂一期工程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污水站污泥。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站污泥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中主要污染物pH为7.5~7.6,COD、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检出值分别为:166mg/L、57.8mg/L、67mg/L、3.11mg/L、4.67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项目一期工程废气均无组织排放。
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为0.309 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 1.0 mg/m³);氨、硫化氢最大检出浓度为0.28mg/m³、0.03mg/m³,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 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期工程厂界昼间、夜间噪声Leq最大值分别为54dB(A)、44dB(A),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整合后全厂一期工程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污水站污泥。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站污泥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依据环评文件,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小组人员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验收小组一致认为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基钻井泥浆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一期)”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验收项目为“水基钻井泥浆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一期)”,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新建厂房1座,并新增购置了搅拌器15台。一期工程年处理钻井水基泥浆57.6万立方米,综合处理后包括四个去向:一是优质泥浆(重浆)用于井队回用;二是经处理后形成岩土、岩屑(直接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基坑回填、坑/塘回填制砖、工业/城乡建设、盐碱地改良、油田井场/道路修建);三是通过添加生物调理剂等处理后形成营养土、绿化土(直接用于盐碱地改良、农作物种植、市政绿化、工业/城乡场地建设);四是通过添加固化/稳定剂、皂化渣等处理后形成(岩屑干料成品)固化物(直接用于制砖、工业/城乡场地建设、建筑用原材料、油田井场/道路修建)。目前一期工程设备均已到位,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项目于2025年04月进行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委托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取得了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出具的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东环垦分建审[2024]03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工程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8元,占总投资比例为9.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基钻井泥浆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模式,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年处理钻井水基泥浆57.6万立方米,钻井水基泥浆综合处理包括四个去向:一是优质泥浆(重浆)用于井队回用;二是经处理后形成岩土、岩屑(直接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基坑回填、坑/塘回填制砖、工业/城乡建设、盐碱地改良、油田井场/道路修建);三是通过添加生物调理剂等处理后形成营养土、绿化土(直接用于盐碱地改良、农作物种植、市政绿化、工业/城乡场地建设);四是通过添加固化/稳定剂、皂化渣等处理后形成(岩屑干料成品)固化物(直接用于制砖、工业/城乡场地建设、建筑用原材料、油田井场/道路修建);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其中7.2万立方米原料变更为带塑料小球的水基泥浆,用于新增钻井液用塑料小球回收工艺。
经核查,一期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原辅材料种类、产品方案组成、主体生产工艺流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等核心要素,均严格遵循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未发生变动,符合自主验收要求,可组织自主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技改后,一期工程职工生活污水(1632m3/a)进化粪池预处理后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至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地面冲洗废水(240m3/a)全部用于厂区绿化;服务范围内收水(365000m3/a)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其余部分排入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压滤废水12.28万m3/a)一是由东辛采油厂永北废液处理站接收处理后用于注水井回注,二是回用于钻井现场配液使用,三是进入厂区1600m3/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送至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溢洪河。
(二)废气
1、项目无组织废气
整合后全厂一期工程废气为装车粉尘、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
装车粉尘无组织排放,各成品干料料场四周加装防护措施或围墙(不低于2米),料场及厂区周围种植以高大乔木为主的绿化带,建设顶棚防雨遮阳,并在四周安装洒水设备,在干燥起风天气时向堆场洒水抑尘,安装柔性防风抑尘网;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各处理单位加盖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经上述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器、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75 dB(A)~90dB(A)。
污染防治措施:隔音、减振设施、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整合后全厂一期工程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污水站污泥。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站污泥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中主要污染物pH为7.5~7.6,COD、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检出值分别为:166mg/L、57.8mg/L、67mg/L、3.11mg/L、4.67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东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项目一期工程废气均无组织排放。
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为0.309 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 1.0 mg/m³);氨、硫化氢最大检出浓度为0.28mg/m³、0.03mg/m³,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 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期工程厂界昼间、夜间噪声Leq最大值分别为54dB(A)、44dB(A),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整合后全厂一期工程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污水站污泥。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站污泥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依据环评文件,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小组人员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验收小组一致认为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基钻井泥浆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一期)”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